您好,欢迎来到爱奥娱乐。
搜索
您的当前位置:首页解除股权质押所要什么条件?

解除股权质押所要什么条件?

来源:爱奥娱乐


法律分析:

解除股权质押需要的条件与材料有:1、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《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2、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,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;3、如果项目是在公司变更名称前的,带上盖好公章的《核准变更登记通知书》;4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,需盖公章;5、股权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。

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的,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。基金份额、股权出质后,不得转让,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。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、股权所得的价款,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。

Copyright © 2019- iaaf.cn 版权所有
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