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购买异地二手房以过户到买受人名下的《不动产权证》发证日期满半年(180天)起至2年内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效时限,逾期不再追溯办理,所购住房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款。
二、借款人自贷款审批通过之日起超过1年期限仍未办理放款手续的,办理贷款发放时,需重新审批。除购房日期不限定条件,借款人须按现行重新提供贷款申请资料。
以上就是此次新规的详细内容,如有疑问欢迎拨打12329服务热线详细咨询!
》》》乌鲁木齐公积金柜台业务怎么在网上预约(附入口)
Copyright © 2019- iaaf.cn 版权所有
违法及侵权请联系:TEL:199 18 7713 E-MAIL:2724546146@qq.com
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